保护知识产权,我需要做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26来源:

保护知识产权,我需要做什么?

医疗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作为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知识产权,需要怎么做?

一、学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一)关于“世界知识产权日”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目”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二)什么是“知识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和我们医务人员关系最密切的是前两种,包括著作权、专利权。

二、哪些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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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冒专利罪相关立案标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三、医务人员研究、学习时,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包括: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六)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八)作品超过权利保护期的。

另外,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或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凡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在法律限定范围使用的作品使用者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被侵权后如何维权?

首先收集、保存证据,然后视情节轻重可选择不同途径维权——

(一)向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例如,发现自己的著作权、专利权被侵犯,可以向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力资源部   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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